《故都的秋》语病辩正
作者:英山一中 王掌珠 时间:2006/5/12 23:06:47 来源:会员原创 人气:
《故都的秋》病句主要有以下几处。
1.“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前半句是偏正结构 “我……的理由”, “理由”前已经有助词“的”,故“我的不远千里” 中的“的”多余,因为动词短语,不能由“我的”修饰,直接将“的” 删去,改为“我不远千里”,这样,它与后面的“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都是主谓短语,作“理由”的定语。其后半句 “饱尝一尝”不够简明,因为“饱尝”是“足足的、充分地尝”的意思, “尝一尝”则是“吃一点试试”之意。二者矛盾,不能同时用在一个句 子中。如里将“饱尝一尝”理解为“饱尝”和“一尝”并用,意义倒是 一致,但又重复罗嗦,最好“饱尝”“一尝”二者去其一。
2.“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将近十年”是不足十年,“十余年”是十年有余,此处表意不清,应该改为“将近十年了”或者“十年有余了”使其表意明确。
3.“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之间,混混 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 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尝”的是“味”,“看”的是 “色”,故应该将其句改为“秋的色,秋的味,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 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既符合先“看”后“品”的一般习惯, 又前后内容对应一致。
4.“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北平全长着树不合情理,且“全” 与“处处”又有重复之处,应该改为“处处长着树”。
5.“但你若去一翻英德法意等诗人的集子……”看这句,似乎“英 德法意”是诗人,故应该在“等”后加上“国”。
6.“不过在中国,文字里有一个“秋士”的成语。”成语,《辞海》解释为“长期以来惯用的简洁、精辟的固定词组或短句”。“秋士”是不是成语呢?故此处“成语”要么加上引号表示特殊意义,或者简单地将其改为“词语”。
7.“只有这枣子、柿子、葡萄,成熟到八九分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是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 Days。”“最”使用不当。因为“最”是副词,表示某种属性超过同类。“最好也没有的”表述不清,因此,将其改为“再好也没有的”更符合事理。
以上句子,的确是《故都的秋》语言上的瑕疵,有基本语法知识的人,只要用心就会推敲出来,还有些句子,有的读者可能也有疑问,但 那就要细细斟酌了。例如:
1.“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叫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 草,使作陪衬。”有人认为,“叫”后面缺少宾语“它”,“使”后缺少宾 语“之”。我认为,这个句子不是病句,承前省略,会意省略也是符合语法规范的。加上宾语后固然语法规范体现得更加明显,但句子显得硬, 会改变其语言风格,缺失了原句固有的细腻舒缓味,意境的表达就逊色多了。
2.“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落寞……”有人认为“并且还”连用实属多余,应该删去一个,使行文更加简明。我认为,“并且还”连用可以表示强调,若删去一个,简明是肯定的了,但读来不够缓慢悠长,“清闲落寞”味也就“简”了。
3.“有些评论家说,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 的颓废色彩,所以中国诗文里,颂赞秋的文字特别多。但外国的诗人, 又何尝不然?”有人认为这个复句是并列关系,不应该用转折词“但”。 我认为这个复句是所用关联词不同而强调不同,单看这一句用“而”表示并列,用“但”表示转折,二者皆可,但联系下文内容是强调外国诗人的,不是陈述两种并列的情况,故该复句还是保留“但”,表示转折,强调后半句好。
类似的句子应该还有,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总之,我们应该抱着 对读者,特别是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对课文中的文句进行斟酌,当改就 一定要改,但也不能因其有微瑕而妄加修改,要考虑到意境,文章风格 等方面,因为它作为中学生阅读的范文,其示范作用是多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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