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中考语文复习指南系列(之一)
作者:广东碧桂园学校 常 胜(528312)
第二部分 说明文阅读
一、说明文的知识点与能力点
(一)明确说明对象与说明内容
说明对象指的是说明文介绍的特定对象(某一事物或某一现象);说明内容指的是说明文介绍说明对象时的各方面的内容,如说明事物的特征或所阐述的道理等。因此,答题时,“说明对象”的答案应是具体的一个词语或短语,“说明内容”的答案应是概括性的叙述语句。
(二)把握说明内容的方法
阅读时,一是注意辨析文题,因为有的文题本身就指出了说明对象的特征,如《死海不死》;二是把握中心句,有的文章或语段有点明中心的语句,应抓住它来理解文章的说明中心;三是通过分析综合,从整体上来把握。首先明确对象,其次分清主次,最后同类归纳。(注意:这类题目常常可以从原文中找到答案)。阅读说明文,要认真分析,从字面意义上深入理解,找出各方面各部分的相互关系,从而把握被说明事物的特征。
(三)理解分析常用的十种说明方法
十种说明方法是:列列举打,三作分下(列数字、列图表、举例子、打比方、作比较、作诠释、作引用、分类别、下定义,再加上摹状貌)。
理解有难度的是作比较、下定义、分类别。
作比较是选择有外部或内在联系的事物进行比较,以增强说明事物的效果。
下定义与作诠释常常容易混淆,其实,下定义是很严密的,必须包含所有的内涵和外延。下定义是为了突出事物的主要内容或主要问题,用简明扼要的话给事物下定义,使读者对被说明对象有个明确的概念。
分类别是根据事物的形状、性质、成因、功用等属性的异同,把事物分成若干类,逐一加以说明。
(四)理解说明的顺序,领会说明文的条理性
说明文的顺序一般有三种:时间顺序、空间顺序、逻辑顺序。
时间顺序、空间顺序不难理解,一般有标志时间或空间的词语,逻辑顺序则有些难以理解。“逻辑”指的是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如从现象到本质、从原因到结果、从抽象到具体、从整体到部分、从主要到次要、由个别到一般等。答这类题时,也可用排除法进行。
采用什么顺序,主要取决于说明对象的特点。一般情况下,说明事物发展变化以时间顺序为主,写建筑物结构,采用空间顺序,说明事理用逻辑顺序便于体现事理的内部联系。
(五)理解说明文语言的准确性:
语言揣摩是阅读说明文常见的题目。
说明文语言的准确,往往体现在文中一些表时间、表数量、表程度、表范围的词上,因此研究、体会这些词是如何准确的说明事物的形态、性质、成因、功能,将有助于我们对事物的感知和理解。
“大约”“可能”“也许”等不确定的词语其实也体现了语言的准确性,因为有些说明对象不可能用确切的词语介绍,如果换成确切的词语,反而是不符合实际不准确的。
就说明文的语言特点来讲,有平实说明和生动说明两种。因此,分析语言在重点抓“准确”前提下,再分析其生动或平实的特征。
二、命题方向
近年来,中考说明文阅读题的题型在稳步发展,与往年相比,增加了主观题的比例。以2002年全国34个省(市)、地(市)中考语文试卷为例,29家说明文阅读试题共设计了135道小题,填写、简答等主观性试题就有119道,占了将近90%。每篇阅读材料一般都有4—6道小题。其次,注重突出文体特点,在阅读题内夹杂的拼音题、文学常识题、语法题已明显减少;表述题已大大增加,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