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市2012年初中会考语文学科考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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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梧州市中考考试说明
语文
一、指导思想
有利于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体现义务教育的性质,真实、全面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语文学科学习目标方面达到的水平;
有利于推进语文学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语文学科的教育教学质量,引导学生丰富语言积累,培养语感,发展思维,提高审美情趣,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语文,培养探究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学习,促进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
有利于建立科学的语文教学评估体系,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语文素养,为高中阶段学校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提供依据。
二、命题原则
1.命题体现语文学科工具性和人文性相统一的基本特性,以全面考查学生的语文素养为宗旨。
2.命题从我市基础教育发展的水平出发,兼顾不同层次、不同发展状态的学生实际,使语文考试最大限度地为每一个学生服务
3.命题以全面考查学生的语文素养为宗旨,处理好课程目标中三个维度的关系,注重考查语文知识的积累,注重考查学生的理解与运用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探究新知识的能力,对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考查有机地渗透在具体的考查内容中。
4.命题要符合学生生活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与学生的已有经验和身心发展水平相适应。要注意通过测试发现学生的潜能,关注他们在已有水平上的发展,理解并尊重学生在发展过程中的个体差异。
5. 命题应根据《语文课程标准》的要求和学生的经验水平,选择文质兼美、体现中华传统文化的作品作为阅读测试材料,注意材料思想内容的价值导向和语言表达的规范性,适当控制难度及篇幅,处理好教材直接涉及的教学内容与课外语言材料的关系。
6.命题力求科学、简约。注意选文与试题表述形式的规范性;注意试卷结构的简约与合理;注意根据语文学科的特点处理好客观题与主观题的比例;注意控制试题量,留给学生足够的思考空间。杜绝偏题、怪题、错题。
三、考试范围和内容
依据《语文课程标准》,以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2002年初审通过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七至九年级共六册课本的内容为考试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积累与运用、综合性学习、古诗文阅读、现代文阅读和写作。
1.积累运用与古诗赏析
积累与运用的考试内容包括字词、语句和古今优秀诗文的积累,词语的运用,运用语文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以及教材涉及的重要作家作品知识、文学常识、名著内容等。
(1)按《课标》的要求,学生累计认识常用汉字3500个,其中2500个左右会读会写。
(2)正确理解和使用常见的词语(包括成语)。
(3)辨析语序不当、搭配不当、成分残缺、冗繁赘余、结构混乱、表意不明、不合逻辑等常见语病。
(4)正确使用常见的标点符号。
(5)了解常见修辞格(比喻、拟人、夸张、排比、对偶、反复、设问、反问)的一般用法,体会其表达效果。
(6)语言表达做到简洁、连贯、得体,能根据对象和场合,文明得体地进行口语交际。
(7)默写课本中规定的(包括“课外古诗词背诵”)古典诗文背诵篇目。
(8)对中外名著有一定的了解,特别是教材推荐的中外名著。
(9)理解古诗词大意,分析、把握作者在古诗词中的情感、态度、观点,赏析表达技巧,品味富有表现力的语言。
2.综合性学习
综合性学习反映了学生在语文学习过程中的情感态度,主要体现为对语文知识、综合运用能力、语文课程与其他课程的沟通,书本学习与实践活动的紧密结合。综合性学习的考查,结合教材的有关内容,考查学生的探究精神、创新意识和语言综合运用能力。
(1)能对语言材料提供的信息策划语文活动,拟定活动方案。
(2)能根据材料筛选信息,提炼观点或提出探究性的问题。
(3)综合运用语文能力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4)关注有地方特色的民俗文化,提高民俗文化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