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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羚羊木雕》
张之路
《语文学习》2007年第10期
我的短篇小说《羚羊木雕》写于1984年,发表在同年第10期的《东方少年》上。作品发表时的题目叫做“反悔”,选编到人民教育出版社的初一课本时改名为“羚羊木雕”。
……
写这篇小说的时候,我已在电影制片厂当编辑。可是十多年教师生涯中和同学们、同事们的友情还历历在目、记忆犹新。
在我的书架上摆着一个比我的手掌稍大一些的羚羊造型的木雕,黝黑的木质焕发着柔和的光芒。这个羚羊木雕线条简练而传神,腿长身短,显得矫健有力,两只犄角并不是写实的浑圆,而是写意的棱角分明,高高竖立在头的上方,神采飞扬。
这是一位教英语的老师送给我的礼物。有一天我在她的家里做客,看到这只木雕,我说好!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她把木雕放到我的桌上说,送给你吧!我很惊讶,说,这怎么好呢?她说,有什么不好呢,喜欢就送给你吧!说完她转身走了,并不觉得送给了我什么珍贵的东西。我很感动。如果说我的写作有什么动机的话,这个羚羊木雕无疑是最初创作的诱因和灵感。
送给别人礼物是孩子们当然也是成人之间经常发生的事情。它是人们表达友情的一种方式。送给别人礼物后要回来的事情也是有的,尤其在孩子们之间,大部分是因为彼此闹了别扭,要回礼物似乎表达了“绝交”的态度,对于“香三臭四”的孩子这是不足为奇的。当然这也是件挺没脸挺幼稚的事情!还有些时候就是我在文章里写到的——家长认为礼物的“价值”过高,孩子不懂事,然后让孩子要回来的。
我萌生了这样一个想法;送礼物的事情可以写成一篇小说,礼物就是眼前这只比较贵重的羚羊木雕。至于是不是告诉孩子们要讲信用,是不是表现家长不理解孩子,甚至是不是批评家长重财轻义,说实话,在写作的时候还来不及想,要想的就是写出人物之间的关系和矛盾以及他产的矛盾心理。争取做到每个人的行为和语言站在他们的角度上似乎都是合理的。文章写得有意思了,意义可能就在其中了。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作者的立场是站在同情孩子的一方的!
编入课本的时候,编者对文章作了比较大的改动,除了题目之外,首先改动的是主人公的性别,“我”的朋友万方原来是个男生,现在改称万芳,被称为“她”,这样一改,“我”在书中也被理解为女生了。由于这样的改动,“我”和万芳在课文里的表现就不是那么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