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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引“课改”入歧途
杜本堂 山东济宁市大唐中学 刘美娟 济宁市实验中学
经过几代人历尽曲折的探索与努力,语文以及语文教学的实质、特性与培养目标日渐明朗,“新课标”的实施,就是最好的明证。但是,人们对“新课改”的认识究竟达到了什么程度,却还是一个未知数。至少目前看来,不容乐观。归纳起来,存在以下几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将“新课改”简单化,肤浅化甚至表面化。
“新课改”的实质,是一次教育教学理念上的脱胎换骨,是一场语文以及语文教学认识上的彻底澄清,它的范围涉及到教育教学的各个领域及层面。它要求人们既要行动上同步,更要思想上共鸣。然而,在教育系统,尤其中小城市以下的基层学校,“新课改”的实际情况远非如此。不少教师,甚至是比较优秀的教师,对“新课改”的认识,依然仅仅停留在“课改只是改变教学模式甚至是授课方法”的层面,这种认识表现在实际教学中,就是将“课改”简单化,肤浅化甚至是表面化。
1.毫无节制地弱化甚至是排斥教师的“讲”。有的学校甚至还硬性规定老师每一堂课只能讲十五分钟甚至更少,片面地认为,老师只要少讲了,学生的能力就可以提高了。其实,这是一种极不负责的复杂问题简单化,是“新课改”中的“懒汉”行为。教师究竟应该“讲”多长时间,是不应该也不可能硬性规定的,因为学生的实际情况各不相同,每堂课的教学目的与难易程度也千差万别,怎能以一个时间段来整齐划一?
2.漫无边际地将一切放给学生,不切实际地强调自主学习,甚至出现了任何内容的教学都让学生唱主角,教师做陪衬的局面。这种做法,其实就是“以不变应万变”的搪塞,是一种表面上响应、实质上反对的抵触行为。因为有些问题就不是学生自己可以解决的,就需要在教师的指导下逐步过渡,才可最后真正的放给学生。“新课改”的精髓,是让学生尽可能多地参与,在参与中思考,在思考中独立,在独立中创新,而不是不负责任地将一切都推给学生。
3.将语文教学的优秀传统与近几十年形成的恶习混为一谈。譬如,“精讲多练”,是已经被无数的教学实践所证明的基本教学原则。但是,很多教师,尤其是一些对教学业务并不内行的学校领导,将“精讲多练”与“少讲多练”混为一谈。“精”不意味着一定要“少”,同样,“少”也并不意味着一定会“精”。“精”不是一个简单的“量”的问题,而是一个“质”的问题。这尽管在哲学上已经不是什么难懂的命题,但是,一到实际的教学活动中,一到某些教师和学校领导身上,就变成了无法破解的难题。即使是对“练”的理解,也是背离了本意,变成了单纯的“题海战术”。其实,这些病症的病根都在于一处,即没有处理好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