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3970字)
高中语文新课程实践必须正视的两个问题
(四川省第五届优秀教育论文评选一等奖)
成都市温江区第二中学校 吴海
[内容摘要] 新一轮高中语文课改正逐步推开,新课程标准理念及其提倡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也越来越被更多的教育工作者接受、采纳和运用。但笔者浅见:语文学科特色决定了语文新课程实践中一定会出现与新课程整体理念的“不和谐”问题;中国教育的东西差异、层级差异也必然导致语文新课程实践中出现“西部”问题。
[关键词] 新课程实践 不和谐音 “西部”现象
经过前期的宣传和对教师的培训,高中语文新课程标准在海南、广东、宁夏、山东四省区正式实施。新课程标准因为具有前瞻性的教学理念、新颖的教学手段、多元评价体系,所以一经推出便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所称道。时下很多广大教育工作者一说到教学改革必称“执行新标准,用好新课程”,很多人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满脑子都是新课程提倡的新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而新课程的“以生为本”的内在精髓、结合本地本校本班的“实事求是”的精神往往容易被忽略,形成“你追我赶、大干快上”的“热闹”局面。这种盲目跟风的作法势必弄巧成拙,事与愿违。
一、正视语文教学改革与新课程整体理念的“不和谐”问题
新课程理念强调知识的理解运用,反对机械化的死记硬背,注重培养实践能力,重视研究性学习。但结合语文教学的“个性”特征来看,需注意并正视语文教学改革与新课程整体理念的“不和谐问题”。
1、“学习语文”比“研究语文”更重要。
研究性学习是目前提得很响的一种教学方法,而语文新课程实践,必须避免用“研究语文”取代“学习语文”。
如果我们认定语文教学的目标就是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语文能力,而不是培养语言学家、文学评论家,那么,我们的语文教学就应该指导学生学习语文,而不是组织学生去研究语文。固然,“学习”和“研究”并不是两个完全对立的概念,“学习”的过程中难免需研究,“研究”的过程中也难免要学习,但它们毕竟有着质的区别。“学习语文”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和提高实际运用语文的能力,即听说读写能力;而“研究语文”的目的在于从理性上揭示语文的规律。“学习语文”的基本途径是语文实践,即听说读写的实践;而"研究语文"的基本方法是对语文现象进行分析、归纳、抽象、概括。“学习语文”的结果是,学生不一定掌握多少理论知识,但能在实践中纯熟地运用语文这个工具;“研究语文”的结果是,可能掌握不少理论知识,也可能对某些语文现象作出正确分析,但运用语文的能力却并无明显的提高。这便是语文教学与数理化等学科教学的不同之处。
实践高中语文新课程,决不能用“研究语文”取代“学习语文”。否则,繁琐的研究极易导致语文教学效率的低下,也与高中语文教学的整体目标相违背。因此,高中语文新课程改革实践必须防止语文教学“泛研究化”这一倾向。
高中语文新课程实践必须正视的两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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