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性兴旺
很多凶杀案,往往有其"不可忍",和连旁让一步都被堵住的隐情。不过凶杀案发生之后,凶手或就逮,或自杀,舆论一致指谪,就把被害人说得可进圣人庙吃冷猪肉,把凶手说得天生坏胚。一个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遂被表面上的泛道德观念所埋葬。真相既不能明,徒勃然大怒曰"此风不可长",徒对凶手百般唾骂,判以严刑,哪能止住"再来一个"乎哉?如果仅靠这一套便可以止住凶杀,世界上的社会学家都要跳井矣。
柏杨先生并不反对治乱世用重典,当然更不主张把凶手一律释放,然后再发给他一纸"杀得好"的奖状。他触犯了法律,自应接受适当制裁,或杀之,或囚之,悉凭处理,我们一概不问。我们问的是,如何不再有凶杀,则有赖于有鞋穿的人不再把人逼得走投无路,光脚的人不再想不开也。
有一种现象是有目共睹的,那就是与日俱增的暴戾之气。有鞋穿的人暴戾,光脚的人也暴戾。有鞋穿的人办法是压之、饿之,逐之、辱之;光脚的人的办法则是跟他同归于尽。双方各走极端,世人便有精彩的新闻好看。这种暴戾之气似乎一天比一天厉害。因为台湾的地方太小,机会太少,使得有鞋穿的人肚子里,不但装不下船,甚至连针都装不下。同样的环境,也使光脚的人发现,离此一步,即无死所,等是死耳,我死你不能独活,给你来一个刀枪手榴弹可也。
《水浒传》一书,是被迫害者发出的怒吼,厚厚的一大部,四个字可以说明其主旨,曰"逼上梁山"。世界上哪一个人天生地肯为匪为盗,又哪一个人天生地就喜欢杀人放火耶?一种力量相迫,真是"进一步则死,退一步则亡,旁让一步也活不成",不动刀、动枪、动手榴弹,就铁定地被杀、被囚、被辱,稍微有点人性,都不能忍受。君不见林冲先生乎?君不见杨志先生乎?君不见卢俊义先生首?君不见《打渔杀家》里的萧恩先生乎?他们想不铤而走险,不可得也。谈到这,柏杨先生想起一事,前些日子看了一本文艺评论集,中有包遵彭先生的大作,把《水浒传》上那群被逼上梁山的可怜人物,说成一群犯上作乱的匪徒,一一加以痛斥。咦,这就是中国社会的传统气质——人性泯灭而官性兴旺。为了做官,啥事都干得出。不出探讨铸成那个社会问题的原因,而只一味地作忠贞君子之状,典型的官崽嘴脸,无怪他阁下一连串飞黄腾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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