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课标卷解析)2010-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语文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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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课标卷2010-2014年五年试题分析(署名为余闻的权威解析。)2010年语文全国课标卷分析本站已经收录http://www.ht88.com/downinfo/3655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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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高考语文(全国卷)试题分析
□ 余 闻
★全国课标卷
第一大题
第一大题为论述类文章阅读,重点考查考生理解文中重要概念和重要句子、筛选并整合文中信息的能力。文段选自启功《金石书画漫谈》(原载王力等《中国古代文化史讲座》一书),为命题需要,原文有所删改。选文围绕人们喜闻乐见的书法艺术组织材料,有一定的知识性;文字平易,行文流畅,可读性较强,适合高中毕业水平的考生阅读和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书”本是指文字符号,现在提到的“书”不是从文字符号讲,也不是从文字学“六书”来讲,而是从书法艺术讲。书法对中华民族有很深远的影响,“书”与“金”、“石”、“画”并称,在中国文化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书法是一种艺术,而且是广大人民喜闻乐见的艺术。中国的汉字刚一出现,写字的人就有“写得好看”的要求和欲望。如甲骨文就是如此,虽然字形繁难复杂,但是不论单个的字还是全篇的字,结构章法都很好看。可见,自从有写字的行动以来,就伴随着艺术的要求,美观的要求。
不论是秦隶还是汉隶,都是刚从篆书演变过来的,写起来单调而且费事。所以到了晋朝,真书(又叫做楷书、正书)开始出现并逐渐定形。真书虽然各家写法不同、风格不同,但字形的结构是一致的。在历史上篆书、隶书等使用的时间都不如真书长久,真书至今仍在使用,就是因为它字形比较固定,笔画转折自然,并且可以连写,多写一笔少写一笔也容易被人发现。真书写得萦连便是行书,再写得快一点就是草书。草书另一个来源是汉朝的章草,就是用真书的笔法写章草,与用汉隶的笔法写章草不同,到东晋以后与真书变来的草书合流。
真书的书写很方便,所以千姿百态的作品不断涌现,艺术风格多样,出现了各种字体,比如颜体、柳体、欧体、褚体等。在这以前没有人以专门写字并靠书法出名的,就连王羲之也不是专门写字的人,古代也没有“书法家”这个称呼。当时许多碑刻都是刻碑的工匠写的,到唐代开始文人写碑成风。唐太宗爱写字,写了《晋祠铭》、《温泉铭》两个碑,还把碑的拓本送给外国使臣。当时的文人名臣如虞世南、欧阳询、褚遂良,以及后来的颜真卿、柳公权等都写碑,这样书法的流派逐渐增多,他们的碑帖一直流传至今。其实,今天看见的敦煌、吐鲁番等地出土的文书、写经等,其水平真有超过传世碑版的。唐朝一般人的文书里,也有书法比《晋祠铭》、《温泉铭》好的,但是那些皇帝、大官写出来的就被人重视,许多无名书家的作品就不为人所知了。
古代称好的书法作品为“法书”,是说这件作品足以为法,“书法”、“书道”、“书艺”是指书写的方法;现在合二为一了,一律叫做“书法”。书法在人们的生活中发挥着很大的作用,从书法作品、艺术装饰到书信往来都要用到书法,同时书法活动既可以培养艺术情操,又可以调心养气,收到健身的效果。北朝人曾经说过:“尺牍素书,千里面目。”看到一封来信,感到很亲切,如见其人,书法被作为人的品格和形象的代表,自古以来就是这样。
(摘编自启功《金石书画漫谈》)
1.下列关于“书”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在汉语中,“书”既可以指文字符号,也可以是文字学的“六书”之“书”,本文则是从书法艺术上来讲,所谓“书”就是书法。
B.在历史上,“书”与“金”、“石”、“画”并称,它们同样因为影响深远,而在中国文化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
C.在甲骨文中,不论是单个的字还是全篇的字,结构章法都已经很好看了,可见汉字刚一出现,就有了“书”这一方面的要求。
D.真书书写方便,千姿百态的作品不断出现,形成颜体、柳体等不同的字体,这些字体是依据“书”的艺术风格划分出来的。
【参考答案】B
【试题分析】语词是构成语篇的基本单位,根据上下文的语境,准确把握重要词语在文中的含义,是衡量阅读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本文所谈的“书”究竟指哪些方面的内容,要求考生有一个正确的理解。本题的四个选项从不同角度分别表述“书”,要求选出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答案是B。先看A项,原文一开始说:“‘书’本指文字符号,现在提到的‘书’不是从文字符号讲,也不是从文字学‘六书’来讲,而是从书法艺术讲。”这里“不是……也不是……而是……”的句式表明原文的“书”指的就是书法,因而A项符合原意,不是选项。B项原文是说由于书法对中华民族有很深远的影响,才使得“书”与“金”、“石”、“画”并称,并在中国文化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原文并没有说“金”、“石”、“画”在历史上
……
2011年高考语文试题解析
□ 余 闻
全国课标卷试题解析
第Ⅰ卷 阅读题
甲 必考题
一、现代文阅读(9分)
第一大题为论述类文章阅读,重点考查考生理解文中重要概念和重要句子、筛选并整合文中信息的能力。文段选自金开诚《诗经》一书(中华书局“知识丛书”),为命题需要,原文略有删节改动。选文以大家熟悉的《诗经》来组织材料,既有一定知识性,又有较强的可读性,且文字平易,行文畅达,内容相对完整,适合高中毕业水平的考生阅读和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诗经》原来是诗,不是“经”,这在咱们今天是很明确的。但在封建社会里,诗三百篇却被尊为“经”,统治阶级拿它来做封建教化的工具。
从西周初期到春秋中叶,诗三百篇是一种配乐演唱的乐歌。这些乐歌一方面用于祭祀、宴会和各种典礼,当作仪式的一部分或娱乐宾主的节目。另一方面则用于政治、外交及其他社会生活,当作表情达意的工具,其作用和平常的语言差不多,当然它更加曲折动人。例如周代有一种“献诗陈志”的做法,当一些人看到国君或者同僚做了什么好事或坏事,就做一首诗献给他们,达到颂美或者讽谏的目的。还有人由于个人遭受冤屈或不幸,也往往通过诗来发泄和申诉。应该说明,“献诗陈志”是要通过乐工的演唱来献给君上或同僚的,所以卿士“献诗”总和“瞽献曲”或“瞍赋”、“矇诵”并提。
在人民群众的生活里,诗歌也常用于表情达意,例如《诗经•邶风•新台》和《诗经•秦风•黄鸟》等,都是针对具体的现实问题而发的。古代史传中还有一些不在三百篇之内的“徒歌”,例如《左传•宣公二年》记载宋国将军华元被郑国人捉了去,后来逃回来,人民讥笑这位败军之将,做了一个歌儿对他唱。这样的歌,从性质上说和“献诗陈志”没有什么分别。不过士大夫献诗,是特地做了给乐工唱的;庶人的作品则先是在社会上流传,给采访诗歌的人收集去了,才配上乐曲,达到统治阶级的耳中。
在外交宴会等场合,宾主各方往往通过“赋诗”来表达愿望和态度。“赋诗”时点出现成的诗篇,叫乐工们演唱,通过诗歌的问答,了解彼此的立场,这就叫“赋诗言志”。这种“赋诗”往往不管原作本身的内容和意义,仅仅是把赋诗者的观点和愿望寄托在诗中某几句之上,来作比喻或暗示,所以是一种典型的断章取义。《左传•襄公二十六年》记晋侯为了卫国一个叛臣的缘故,把卫侯羁押起来,齐侯和郑伯到晋国去说情,郑国的子展就赋《诗经•郑风•将仲子》一诗。《将仲子》本来是一首爱情诗,这当中有“人之多言,亦可畏也”的话,是说女的爱着男的,又怕旁人说闲话;子展却借用来说,晋侯纵然有理由,但“人言可畏”,别人看来总是为了一个叛臣。
诗三百篇到了孔子的时代,由于新声代替古乐,造成了诗与乐的分家,诗也就由乐歌逐渐变为纯粹的语言艺术了,“赋诗”、“献曲”也不大见到了。诗三百篇在社会上的实际用途缩小了,封建士大夫就逐渐把诗的意义和封建教化的原则联系起来。比如公孙丑问,《伐檀》诗中,为什么君子不耕而食?孟子回答道:“国君用了他,就得到安富尊荣;子弟信从他,就学会孝悌忠信。君子不劳而食,还有谁比他功劳更大呢?”封建统治阶级就是这样“以意逆志”,最后把诗尊为“经”。直到五四运动以后,这部伟大的诗集才冲开了各种乌烟瘴气,在思想和艺术上放射出夺目的光辉。(摘编自中华书局“知识丛书”金开诚《诗经》)
1.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诗经》中的作品原来是普通的诗歌,并没有深刻的含意,但是封建统治阶级却把它尊为经典,用它来做封建教化的工具。
B.在春秋中叶以前,诗三百篇曾经作为一种配乐演唱的乐歌,成为祭祀、宴会和各种典礼的一部分仪式或娱乐宾主的节目。
C.所谓“献诗陈志”,一种情况是指卿士通过贡献诗歌,向国君或同僚陈述自己的心意,以达到颂美或者讽谏的目的。
D.在古籍记载中,卿士“献诗”经常和“瞽献曲”、“矇诵”等一起出现,是因为卿士做诗以后,总是通过乐工的演唱来呈献。
【参考答案】 A
【命题立意】本题考查考生对文中重要句子含意的理解。能力层级为B级。
【试题分析】本题要求选出表述不正确的一项,答案应该是A。关于A项,原文一开始说“《诗经》原来是诗,不是‘经’……”,作者的意思是说,《诗经》所收录的诗在当初本来是很普通的,并不是什么经典文献,尤其是其中“国风”一类更是一般的民歌,完全谈不上经典,《诗经》成为经典,那是后来封建统治者所做的事。但是作者在这里并没有说,这些诗不是经典就没有深刻的含意,实际上大家熟悉的《诗经•邶风•凯风》歌颂母亲的养育之恩,《诗经•魏风•伐檀》讽刺统治者不劳而获,《诗经•小雅•采薇》控诉战争给百姓带来的苦难,如此等等都有十分深刻的含意。当然这里所说的深刻含意,并不是后来《诗经》被尊为经典以后封建统治者所附会曲解的意义,这种诗意当然是原诗所没有的;也不是说,《诗经》中所有的诗都有深刻的含意;但是不管怎样,用一个全称判断来说《诗经》中的作品都没有深刻的含意,显然是不符合原文的,也是不正确的。由此可见A项应该是选项。关于B项,虽然题面说“在春秋中叶以前,诗三百篇曾经作为一种配乐演唱的乐歌”,似乎在时间上与原文“从西周初期到春秋中叶”不完全相符,但是“从西周初期到春秋中叶”这一时段包含在“春秋中叶以前”这个时段中,再加上“曾经”一词的词义──在某个时段中“有过”某事──的限制,所以B项与原文意思仍是符合的,因而不是选项。关于C项,原文指出“献诗陈志”有两种情况,选项列出其中一种,应该是符合原文意思的,不是选项。关于D项,原文第二段说:“‘献诗陈志’是要通过乐工的演唱来献给君上或同僚的,所以卿士‘献诗’总和‘瞽献曲’或‘瞍赋’、‘矇诵’并提。”这里“并提”可以有两种理解,一是献诗陈志的当时这几个动作行为一起提出,一是在古籍记载中这几个现象一起出现。这两种理解都能成立,D项取后一种理解,也是符合原文意思的,所以不是选项。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3分)
A.宋国人民讥笑败军之将华元的诗歌,也是用来作为表情达意的工具,所以从性质上说,跟卿士的“献诗陈志”没有什么不同。
B.古人在“赋诗言志”时所言的志,往往不为原诗所具有,而是赋诗者采用断章取义的办法,寄托在诗中某些句子之上的。
C.子展借用《诗经•郑风•将仲子》“人之多言,亦可畏也”一句话,他的意思是叛臣的一面之词令人担心,请晋侯不要听信。
D.到孔子时代,新音乐逐渐兴起,古乐逐渐失传,由此造成诗与乐分家,《诗经》也就变成纯粹的语言文学作品,而与音乐无关了。
【参考答案】 C
【命题立意】 本题考查考生筛选并整合文中信息的能力。能力层级为C级。
【试题分析】 本题要求考生选出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答案应该是C。先看A项,题面说:“……也是用来作为表情达意的工具,所以从性质上说,……”显然,题面所说的“性质”就是指“
……
2012年高考语文全国课标卷试题分析
□余 闻
第Ⅰ卷 阅读题
甲 必考题
一、现代文阅读(9分)
现代文阅读为论述类文章阅读,重点考查考生理解文中重要概念和重要句子、筛选并整合文中信息的能力。文段选自吕乃基《行进于世界3的技术》(原载于《自然辩证法研究》2009年第3期),为命题需要,原文有所删改。选文围绕“科技黑箱”这一概念组织材料,有一定知识性,行文简明扼要,适合高中毕业水平的考生阅读和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黑箱”是控制论中的概念,意为在认识上主体对其内部情况全然不知的对象。“科技黑箱”的含义与此有所不同,它是一种特殊的存贮知识、运行知识的设施或过程,使用者如同面对黑箱,不必打开,也不必理解和掌握其中的知识,只需按规则操作即可得到预期的结果。例如电脑、手机、摄像机、芯片,以及药品等,可以说,几乎技术的全部中间和最终成果都是科技黑箱。在科技黑箱的生产过程中,科学知识是基础,价值观和伦理道德则对科学知识进行选择。除此以外,科技黑箱中还整合了大量人文的、社会的知识,并且或多或少渗透了企业文化和理念。这样,在电脑或手机中就集成了物理学、计算机科学、管理学、经济学、美学,以及对市场的调研和政府的相关政策等知识。
科技黑箱是特殊的传播与共享知识的媒体,具有三大特点。首先,它使得每一个使用者——不仅牛顿,都能直接“站在巨人的肩上”继续前进。试想,如果要全世界的电脑使用者都透彻掌握电脑的工作原理,掌握芯片上的电子理论,那需要多少时间?知识正是通过科技黑箱这一途径而达到最大限度的共享。如今,计算机天才、黑客的年龄越来越小,神童不断出现,他们未必理解计算机的制作过程就能编写软件、破译密码。每一代新科技黑箱的出现,就为相对“无知识”的年轻一代的崛起与赶超提供了机会。其次,处在相对低端的科技黑箱往往与语境和主体无关,而处于高端的科技黑箱则需满足特定主体在特定场合乃至心理的需要。人们很少能对一把锤子做什么改进,而使用一个月后的电脑则已经深深地打上了个人的印记,这就说明,在认识变得简单易行之时,实践变得复杂和重要。最后,当科技为我们打开一扇又一扇门的时候,我们能拒绝它的诱惑不进去吗?而一旦进去,我们的行为能不受制于房间和走道的形状吗?表面上是使用者在支配科技黑箱,然而科技黑箱却正在使用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使用者施加潜移默化的影响,也就是说使用者被生产方对象化了。
值得注意的是,科技黑箱在使科技知识被使用者广泛共享之时,也往往使这部分知识因共享而贬值甚至被人遗忘。那么还要不要学习集成于科技黑箱中已经贬值的科技知识,例如电磁理论、牛顿力学,甚至四则运算?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技术所构成的平台还有一个历史维度。时至今日,历史上的很多技术已经失传或过时,但是也有相当多的技术流传至今,例如中国的针灸,以及散落在各古老民族中的特殊技法等科技黑箱都是如此。这提示我们,对于历史上存在过的知识应予宽容。此外,由于使用者不必从头学起即可操作科技黑箱,于是就可能发生对科技黑箱的滥用。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科技黑箱无疑会使得双刃剑的哪一刃都变得更为锋利。 (摘编自吕乃基《行进于世界3的技术》)
1.下列对于科技黑箱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黑箱,在认识上主体对其内部情况全然不知;而科技黑箱,则至少它的设计者理解和掌握其中所含有的知识。
B.与黑箱不同,科技黑箱的操作是可控的,使用者不必透彻掌握其工作原理,只需按规则操作即可得到预期的结果。
C.科技黑箱是一种特殊的存贮知识、运行知识的设施或过程,在科技黑箱的生产过程中,价值观和伦理道德对科学知识进行了修正。
D.几乎技术的全部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如电脑、手机,都集成了物理学、计算机科学等知识,可以说,是科技造就了科技黑箱。
【参考答案】 C
【命题立意】 本题考查考生对文中重要词语(概念)的理解能力。能力层级为B级。
【试题解析】 语词是构成语篇的基本单位,根据上下文的语境,准确把握重要词语(概念)在文中的含义,是衡量阅读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本文谈论的“科技黑箱”究竟指哪些方面的内容,要求考生有一个正确的理解。本题的四个选项从不同角度分别表述“科技黑箱”,要求选出理解不正确的一项,答案应该是C。先看A项,原文一开始说:“‘黑箱’是控制论中的概念,意为在认识上主体对其内部情况全然不知的对象。”这就说明在认识上主体对黑箱内部的情况是全然不知的。紧接着原文又谈到:“‘科技黑箱’的含义与此有所不同,它是一种特殊的存贮知识、运行知识的设施或过程,……例如电脑、手机、摄像机、芯片,以及药品等……”,这意味着“科技黑箱”与“黑箱”是不同的,至少“科技黑箱”的设计者能够理解和掌握其中所含有的知识。像电脑、手机、摄像机、芯片等科技黑箱就是如此,至少这些产品的设计者能够理解和掌握其中所含有的知识。因而A项符合原意,不是答案选项。关于B项,原文说到:“使用者如同面对黑箱,不必打开,也不必理解和掌握其中的知识,只需按规则操作即可得到预期的结果。”由此可以看出,使用者不必透彻掌握科技黑箱的工作原理,只需按规则操作即可得到预期的结果。例如电脑、手机、摄像机这三种科技黑箱,不是每个使用者都能透彻掌握其内部构造或工作原理,但是只需要按规则操作它们,就可以达到上网、通话、摄影等预期目的。这样看来科技黑箱是可以操控的,因而B项符合原意,不是答案选项。关于C项的前半部分,它说:“科技黑箱是一种特殊的存贮知识、运行知
……
2013年高考语文全国卷试题分析
□余 闻
全国课标甲卷试题分析
第Ⅰ卷 阅读题
甲 必考题
第一大题
第一大题为论述类文章阅读,重点考查考生理解文中重要概念和重要句子、筛选并整合文中信息的能力。文章节选自何丹《试论中国凤文化的“历史素地”及其在文化类型学上的深层涵义》一文,原文虽然涉及上古历史和甲金文等有一定深度的知识,行文也极简明精炼,但总体上仍通俗易懂,不难把握,适合高中毕业水平的考生阅读和理解。为命题需要,原文有所删改。
一、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20世纪后期,陕西凤雏村出土了刻有“凤”字的甲骨四片,这些“凤”字的形体大致相同,均为头上带有象征神权或王权的抽象化了的毛角的短尾鸟。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云:“ ,凤属,神鸟也。……江中有 ,似凫而大,赤目。”据此,古代传说中鸣于岐山、兆示周王朝兴起的神鸟凤凰,其原型应该是一种形象普通、类似水鸭的短尾水鸟。
那么,普通的短尾鸟“凤”为何在周代变为华冠长尾、祥瑞美丽的神鸟了呢?我们看到,在商代早期和中期的青铜器纹饰中,只有鸟纹而没有凤纹,真正的凤形直到殷商晚期才出现,而且此时是华冠短尾鸟和华丽而饰有眼翎的长尾鸟同时出现,可见“凤”是由鸟演变而来的。综观甲骨文和商代青铜器,凤鸟的演变应该是鸟在先,凤在后,贯穿整个商代的不是凤而是鸟。“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在商人的历史中鸟始终扮演着图腾始祖的重要角色。
《左传》记载郯子说:“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凤鸟氏历正也,……九扈为九农正。”凤鸟氏成为“历正”之官,是由于它知天时,九扈成为“九农正”,也是由于它们带来了耕种、耘田和收获的信息。殷人先祖之所以“鸟师而鸟名”,应该是由于这些随着信风迁徙的鸟,给以少皞为首的商人的农业生产带来了四季节令的消息。
对凤鸟的崇拜起于商代,其鼎盛却在周代。正是在周代,“凤”完成了其发展程序中最后也是最重要的环节:变为神鸟凤凰。许多历史资料记载了周王室在克商前后对“天命”的重视。《尚书》“周书”十二篇中大量出现的“命”字多指天命,“殷革夏命”也是常见的语句。武王在甲子日牧野之战结束后,紧接着就“不革服”“格于庙”(来不及换衣服就到神庙参拜),这个“庙”自然不可能是周庙,而是商人的神庙。这说明周王室急于把商人的正统接过来,成为中原合法的统治者。周人之所以宣扬天命,归根结底在于强调“周改殷命”是出自天的意志和抉择。那么有谁能给周人带来“上天之命”呢?根据当时的社会共识,最合适的就应该是“天的使者”——凤鸟。《国语》云:“昔武王伐殷,岁在鹑火。”岁即岁星,鹑火即柳宿。古人把赤凤叫作鹑,看来周人选择克商的时间也是寓有深意的。
(摘编自何丹《试论中国凤文化的“历史素地”及其在文化类型学上的深层涵义》)
1.下列关于凤的形象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20世纪后期在陕西凤雏村出土的甲骨文中,凤都表现为短尾鸟的形象。
B.在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中,作为凤属的 是跟凫一般大的红眼睛水鸟。
C.综合甲骨文和上古文献记载看,凤的原型是一种类似水鸭的普通短尾水鸟。
D.在周代文化中,凤已经从短尾水鸟变成一种华冠长尾、祥瑞美丽的神鸟。
【参考答案】B
【命题立意】本题考查考生对文中重要语句的理解。能力层级为B级。
【试题分析】本题要求考生选出表述不正确的一项,答案应该是B。先看A项,原文第一段说:20世纪后期在陕西凤雏村出土了四片刻有“凤”字的甲骨,这些“凤”字的形体“均为……”,由于刻有“凤”字的甲骨仅有四片,可见A项的前半段“20世纪……甲骨文”,包括后半段的“都表现为”,虽然文字与原文有所不同,但是意思并无错误;又原文说“凤”字的形体“均为头上带有象征神权或王权的抽象化了的毛角的短尾鸟”,由于“凤”字的形体反映了凤这一事物的外形,对比A项后半段,虽然“短尾鸟”前原文的长定语已经删去,但概念的外延扩大了,因此后半段的表述也应该是正确的。再看C项,原文第一段是在叙述甲骨文和东汉许慎《说文解字》的内容以后才作出“据此……”这一小结的,东汉属于上古阶段,许慎的书当然是上古文献,可见C项前半段是正确的;而原文的小结说:“据此,……神鸟凤凰,其原型应该是一种形象普通、类似水鸭的短尾水鸟。”那么C项后半段的表述虽然语序略有变化,但也是正确的。再看D项,原文第二段有设问说:“那么,普通的短尾鸟‘凤’为何在周代变为华冠长尾、祥瑞美丽的神鸟了呢?”由此可以判断D项的表述也没有错误。同时,作为神鸟的凤确实也不存在于现实之中,所以把凤说成“在周代文化中”也是可以的。最后看B项,原文第一段引《说文解字》说:“江中有 ,似凫而大,赤目。”所谓“似凫而大”,是说 的模样像凫鸟,但体形要大一些;B项把它理解成跟凫鸟一样大,这就不对了。
2.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3分)
A.在商代晚期的青铜器纹饰中,华丽而饰有眼翎的长尾鸟形状的凤纹还没有出现。
B.从青铜器纹饰和“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这句话看,鸟是殷商人传说中的图腾始祖。
C.凤鸟知天时,九扈带来耕种、耘田和收获的信息,所以殷人先祖“鸟师而鸟名”。
D.周人的凤崇拜是从商人那里沿袭而来的,而周人的崇凤热甚至超过了商人。
【参考答案】A
【命题立意】本题考查考生对文中重要语句的理解。能力层级为B级。
【试题分析】本题要求考生选出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答案应该是A。先看B项,原文第二段指出,商代早期和中期的青铜器纹饰中“只有鸟纹而没有凤纹”,“凤形直到殷商晚期才出现”,“贯穿整个商代的不是凤而是鸟”,同时原文又引用了古书上的“天命玄鸟,降而生商”一句,在此基础上,原文推演出结论说:“在商人的历史中鸟始终扮演着图腾始祖的重要角色。”由此可见,B项的表述是符合原文意思的。同时,一般来说,历史上作为图腾的文物,其出现年代应该较早,而原文所引用的“天命玄鸟,降而生商”一句也应该是早期古书上的(实际出自《诗经•商颂•玄鸟》)。这样,单从B项的逻辑推理来看也是成立的。需要说明的是,甲骨文早期也只有“鸟”字,晚期才有“凤”字,甲骨文是商人、周人的遗物,因此甲骨文也可以作为“鸟是商人的图腾”的一个证据(原文正有“综观甲骨文和商代青铜器”句),但B项没有采用,并不妨碍表述的正确性。再看C项,原文第三段说“凤鸟氏成为‘历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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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高考语文全国卷试题分析
□ 余 闻
全国课标甲卷
第Ⅰ卷 阅读题
甲 必考题
第一大题
第一大题为现代文阅读,重点考查考生理解文中重要概念和重要句子、筛选并整合文中信息的能力。文章摘编自张炜达《古代食品安全监管述略》一文,原文虽然涉及汉唐时期的法律条文,但行文简明精炼,总体上通俗易懂,不难把握,适合高中毕业水平的考生阅读和理解。为命题需要,原文有所删改。
一、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周代,尽管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记载不多,但我们还是看到,由于食品安全关系重大,统治者对此非常重视并作出了特别规定。周代的食品交易是以直接收获采摘的初级农产品为主,所以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据《礼记》记载,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有:“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
汉唐时期,食品交易活动非常频繁,交易品种十分丰富。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否则将处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从《唐律》中可以看到,在唐代,知脯肉有毒不速焚而构成的刑事犯罪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各不相同:一是得知脯肉有毒时,食品的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所剩有毒食品,以绝后患,否则杖九十;二是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则视情节及后果加以科罚。
宋代,饮食市场空前繁荣。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追述了北宋都城开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业的昌盛,书中共提到一百多家店铺以及相关行会。商品市场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一些商贩“以物市于人,敝恶之物,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湿润,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他物”(《袁氏世范》)。有的不法分子甚至采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伎俩牟取利润。为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等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科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亦有职。”(《都城纪胜》)商人们依经营类型组成行会,商铺、手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加入行会组织,并按行业登记在籍,否则就不能从业经营。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行会的首领作为担保人,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行为。除了由行会把关外,宋代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有毒有害食品的销售者予以严惩。
上述朝代对食品流通的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举措,可以给我们很多启示,也可以为现今我国食品质量和安全监管模式的合理构建提供新的思路和路径选择。
(摘编自张炜达《古代食品安全监管述略》)
1.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周代统治者严禁未成熟的果实和谷物进入流通市场,以防止此类初级农产品引起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
B.《二年律令》与《唐律》都规定,凡出现因脯肉有毒而致人生病的情况,食品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剩余的肉食。
C.《二年律令》中的规定注重对主使官员责任的追究,而《唐律》则更加强调对伤害生命的犯罪行为的追究。
D.《唐律》规定,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并故意将脯肉给人吃或出售,而致人生病者,要判处徒刑一年。
【参考答案】 C
【命题立意】 本题考查考生对文中重要语句的理解。能力层级为B级。
【试题分析】 本题要求考生选出表述不正确的一项,答案应该是C。先看A项,原文第一段说:“周代的食品交易是以直接收获采摘的初级农产品为主,所以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而且《礼记》中也记载了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由此可见,A项的表述是正确的。再看B项,原文第二段写到,汉朝的《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唐朝的《唐律》也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从两个法律条文中,我们可以看出,汉代与唐代都明确规定,凡出现因脯肉有毒而致人生病的情况,食品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剩余的肉食。因此B项的表述也是正确的。再看D项,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由此可以看出,《唐律》规定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并故意将脯肉给人吃或出售,而致人生病者,要判处徒刑一年。因此D项的表述是正确的。最后看C项。原文第二段《二年律令》的记载是:“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可见,如果肉类致人中毒,应该马上焚毁,否则将处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而C项的前半部分表述为“《二年律令》中的规定注重对主使官员责任的追究”。“主使官员”的表述显然是不正确的,因此C项前半部分的表述有误。接着看一下C项的后半部分。《唐律》规定,故意出售有毒的脯肉令人生病者,将判处徒刑一年;如果致人死亡,将判处绞刑。可见《唐律》更加强调对伤害生命的犯罪行为的追究。这与C项的后半部分的表述是相符的。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宋代政府注意到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等各种质量问题,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B.随着城市民间工商业的繁荣发展,宋代统治者出于对从业者监管的需要,设立了行会这一政府机构。
C.监督从业者的合法经营,同时方便官府向商户、手工业者等收取费用,这也是宋代行会的重要职责。
D.与《唐律》一脉相承,宋代食品安全方面的相关法律也规定,凡故意出售有毒脯肉而致人死亡者,要予以严惩。
【参考答案】 B
【命题立意】 本题考查考生对文中重要语句的理解。能力层级为B级。
【试题分析】 本题要求考生选出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答案应该是B。先看A项,原文第三段指出:“有的不法分子甚至采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伎俩牟取利润。为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等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由此可见,A项的表述是符合原文意思的。再看C项,原文第三段中举出了几项行会的职责,比如“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以及“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行为”。可见C项中“监督从业者的合法经营”应该是宋代行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另外《都城纪胜》中记载:“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科索而得此名”,由“科索”一词可知,行会的另一项重要职责就是帮助官府向不同的从业者收取费用。因此C项的表述是正确的。再看D项,原文第三段说:“宋代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有毒有害食品的销售者予以严惩。”《唐律》的规定,第二段已经陈述过,凡故意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