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仲永》学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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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七年级上语文版第23课《伤仲永》学案4
学习目标:
1、朗读课文,正确掌握句中的停顿。积累掌握一些文言词汇。
2、利用课文注释和工具书读懂课文。理解文章内容,注意本文详略得当的写法。
3、本文借事说理的特点,弄清材料与观点的关系,理解作者的思想观点。
4、组织学生讨论现在社会上存在的类似仲永的现象,让学生深刻领会后天学习非常重要这个道理
教学重点:1、2
教学难点:3、4
第一课时
一、预习要求:
1、读课文,查字典,看注释,译课文。
2、了解作者,认识大家:
本文选自《》。作者王安石(1021—1086),字,号。江西临川人,时期,家、家、家。做官后,向朝廷上万言书,提出政治改革的主张。继而推行各项政治革新,取得一定成就。但由于保守派的强烈反对,他两次被害相。晚年封为荆国公,谥号“”。著有《王临川集》、《王文公文集》,他是之一。
3、在文中()内给加点字注音,在【】给加点字解释;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