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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化写作之管见
枞阳县官埠桥中心学校李贵进
有这样一句妙趣横生的广告语:“拥有一只我的手机”。这种说法与“我拥有一只手机”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前者的“手机”富有个性化,是“我的”,自信之感油然而生,后者则流于通俗,毫无特色可言。学生作文也是如此,没有个性特色的文章就是“应试文”、“新八股”。教师应培养、鼓励他们发出这样的呼声:不是“我写作文”,而是“写我的作文”。当写作的动因发自学生内心深处时,写作就成为马斯诺心理金字塔中最高一层的需求,一种验证自己能力的过程,一种不吐不快的心灵宣泄。
诚然,“教育个性化”是当今世界范围内一股强劲的教育潮,是各国教育改革中一个带有普遍性的指导思想。重视“人”的地位和研究,强调教育教学的个性化是现代教学思想区别于传统教学思想的一个重要特征。我们倡导个性化的作文不仅是教育个性化的要求,也是作文的本质体现。刘锡庆教授认为,“作文的本质是写作主体内在的‘精神’、独特‘个性’的自由显现,是其生命力、创造力的文字外化”,“‘个性’是文章的灵魂,”因此,作文应该是“写我的自得之见;抒我的自然之情;用我的自由之笔;显我的自在之趣。”然而,在大力倡导并推行新课程标准的今天,在重实践重过程的写作改革的大环境中,仍然存在着一些让人难以接受的事实,一些所谓的“个性化写作技法”指导性的文章在诸多大报小刊上频频抛头露面。长期以来,我们的写作教学受概念化和形式主义的影响十分严重,难道我们还有戴着新课标的面具再次陷入到传统作文教学的牢笼中吗?应该说作文教学的本体不是指导,而是以学生参与为主要教学特征的活动。那种纯理论性的作文写作指导是一个误区,它把作文教学的重点放在写作的方法和技巧的指导上,并且还要在崇尚人本主义思想的今天,打着个性的“幌子”,大侃如何点题、开头、过渡、照应、结尾,甚至力图尝试对作文进行所谓的“格”的训练,而对写作的内容则轻描淡写、漫不经心。这种本末倒置的做法对学生而言无异于纸上谈兵。它完全忽视了对写作个体审美需要的尊重,把具有独特体验和个性创造的写作活动视为机械化的批量生产,缺乏情感交流、缺乏审美的愉悦、缺乏想象和创造。这样做必然导致形式主义盛行,助长无病呻吟、哗众取宠的不良文风,也不利于学生健康的个性、高尚的情操、创新的品质和能力的培养。
“写作要感情真挚,力求表达自己对自然、社会、人生的独特感受和真切体验。”《语文课程标准》对义务教育初中段写作的要求,可以说是语文教学对长期僵化的作文教学反思的结果。作文原本是非常个性的精神活动,新课标的这一要求,体现的正是个性和创新的作文教学时代的精神。今天,当我们以全新的教学